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,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、评价,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、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。
一、律师函的作用
- 调查求证:律师函可以作为律师进行初步调查取证的一种方式,通过向对方发送律师函,可以了解对方的立场和态度,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参考。
- 达成庭外和解协议:律师函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。通过律师函,可以明确告知对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,并提出和解的建议和要求,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
- 通知解除合同: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函的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。在律师函中,应明确告知对方合同解除的时间、原因和后果等。
- 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:除了上述作用外,律师函还可以用于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,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、行使不安抗辩权、同时履行抗辩权、先诉抗辩权等。
二、律师函的内容与结构
律师函通常包括抬头、首部、主体、尾部和脚部五部分。其中,抬头和脚部主要是使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格式,而首部、主体和尾部是律师函的核心内容。
- 首部:首部包括送达对象的名称和律师函的标题。送达对象的名称应使用全称,不得使用简称。律师函标题应明确、具体,以便读者了解律师函的主要内容和目的。
- 主体:主体是律师函的核心部分,包括委托来源、事实概要、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以及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。
- 委托来源:明确说明委托人、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和受指派的律师及委托事项。
- 事实概要:扼要地将事实和争议焦点总结出来,以作为律师评述的基础。
- 法条引用和律师评述:将相关法条全文引用,并结合事实概要进行评析,得出双方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义务。
- 威胁性的要求或意见:律师以专业语气告知对方,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宜,并威胁若对方不按照要求办理,将面临何等不利状况和后果。
- 尾部:尾部主要由律所盖章、律师签名、签署日期和联系方式组成。这些部分用于证明律师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并方便对方与律师及时联系。
三、律师函的发送与接收
- 发送:律师函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制作和发送。在发送前,律师应确保律师函的内容准确、完整,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。
- 接收:接收方在收到律师函后,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内容。如果认为律师函中的事实或法律评价有误,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律师进行解释或说明。同时,接收方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,以达成解决方案。
四、律师函的效力与影响
律师函作为律师制作的法律文书,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影响。虽然律师函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,但它可以作为证据之一,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。同时,律师函的发送也表明委托人已经对当前的纠纷准备采取法律手段,这可以促使对方更加重视并认真对待争议问题。
律师函是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常用的一种文书形式,具有多种作用和重要影响。在发送和接收律师函时,双方都应认真对待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。